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俊 广西报道
盛夏的中越边境,广西友谊关口岸的冷链货车川流不息。从5月起,这里便进入榴莲进口旺季,日均进口量可以超过3200吨,前一天才从越南果园摘下的榴莲,现在已经躺在了国内超市的货架上。
榴莲、菠萝蜜、火龙果等农产品贸易是中越经贸增长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目前,越南已有20多种果蔬产品可以正式出口中国。水果生鲜对存储条件、时间要求极为严格,市场价格波动大,货损、拖欠货款、质量争议等生意上的纠纷不可避免。
如果一份中越榴莲贸易合同中,约定适用越南法律解决争议,那么中国的法官就必须“搞懂”越南法律对相关问题是如何规定的——不只是几句法律条文,还有先前判例、行业惯例。而东南亚各国法律制度差异巨大,小语种法律文本翻译成本高,更何况民间小生意往来甚至不会签合同。因此,到底适用哪国法律、哪条法律、怎么判,就成了涉外审判里的“卡脖子”环节。
消费者眼里新鲜的榴莲,在法官眼里则涉及一个个复杂的合同签订地、交货地、付款地认定以及法律适用问题,每次出现争议,域外法查明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一项针对43份涉外民商事判决书的实证研究发现,查明域外法花费昂贵,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价格从5.8万元到20万元不等;查明难度大,域外法查明程序复杂;囿于经济条件、查明技术,最终的查明结果往往专业性不足。
为了打通这些堵点,广西正在搭建一个面向东盟的法律人工智能语料库,试图用技术手段把昂贵的、以月计的查明过程压缩到可负担的范围,弥补法官域外法知识与语言能力的不足。去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审理一起中越榴莲贸易纠纷时,第一次尝试用它来检索越南法律,促成双方调解。
被推上日程的涉外法治作为中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连的省区,广西是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这里拥有友谊关、东兴、凭祥、龙邦、平孟等多个国家一类口岸以及20余个互市区(点),经贸土壤丰厚。
伴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建设和贸易的持续升温,贸易形态也在悄然迭代——从早期的啤酒、日用品等小额边境互市起步,逐步发展到水果等农产品、咖啡期货等跨国贸易,并不断延伸至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领域。2025年,广西对东盟进出口已达4292.2亿元,东盟连续26年稳居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
贸易体量在增长,交易结构也在复杂化。早年间,边民互市靠的是熟人信任和口头约定,民间自有一套“小农经济”式的交易规则。但当货柜从几箱啤酒、几捆布匹变成整柜榴莲,买卖对象从隔壁村的熟人变成跨国公司,金额从几千元攀升到数百万元,这套规则就渐渐不作数了。涉外法治建设,被推上了日程。
去年底,在越南经营榴莲加工厂的李某,因为榴莲货款支付问题将吕某及其贸易公司诉至法院。李某曾与吕某及其贸易公司进行过多柜榴莲贸易。李某主张双方是买卖合同关系,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货款148万余元及利息;而吕某、贸易公司则认为双方是合伙人关系,应共担风险与亏损,拒绝支付。
是买卖关系还是合伙关系?这是当事人之间的主要博弈点之一。
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又牵涉中越两国的交易行为,证据庞杂且跨境法律规则差异显著,案件审理面临不小的挑战。
这并非个案,而是边贸纠纷的典型样态。这类纠纷的特点是,双方之间往往不会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一旦出现争议,能依据的只有几百页甚至几千页的微信聊天记录,使得法律关系非常难界定。
更关键的是,适用不同国家的实体法,往往会让同一法律纠纷走向完全不同的裁判结果。这不仅仅是法律适用的问题,更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真金白银的切身利益。
“涉外审判以及涉外司法服务,必须要尊重国际规则与国际惯例,该适用域外法律的时候应当适用域外法,这是中国涉外司法应当秉持的基本理念。”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副庭长杨钉说。
域外查明 千钧重量然而,“适用域外法”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千难万难。
“法院办理涉外案件,一个难点是涉外送达,耗时可能长达8个月以上;另一个难点,则是域外法查明。”杨钉坦言。
东盟国家法律体系差异巨大,有些国家没有成文法,需要依据判例法,法律版本频繁更新。并且,域外法查明并非仅需查明法条的单一维度,还需要考量国情、风土人情、商业习惯,法官要根据这些综合因素去把握域外法律的真正背景和意义。
2023年,广西设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实现区内部分涉外民商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指定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等15个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地市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起步晚,不少基层法院法官对于如何对接域外查明机构和资源、如何适用外国法、如何确定查明的法律是否为最新版本、翻译是否准确,充满困惑。
涉外案件增多,外国法查明的需求催生了大量域外法查明机构的设立,这些机构可以为当事人和审理法院出具意见书作为参考,但价格不菲。
让杨钉记忆尤其深刻的是,法庭之前处理过一起涉及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主体资格的案件,仅就企业主体资格这一个法律点,查明就花了近一个月时间,费用几万元。
2024年,上海政法学院曾针对2019年至2023年间的43份涉外民商事判决书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在已查明的案件中,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58436元至203050元。
贵,还只是问题之一。许多法官在实践中发现,这些机构往往也需要通过自身资源再去联系外国的律师或专家来完成查明,杨钉说:“而且,两个不同的外国法查明机构,针对同一个问题查出不同的规定,这个时候该怎么处理?”
成本、时间、渠道的多重压力,让看似轻飘飘的“域外法查明”5个字,在涉外案件办理中显现出千钧重量。
逐渐走向系统性轨道2025年8月,广西开始推动“东盟语料库”建设,它被定位为广西打造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合作高地的“一号基础工程”。
其中,东盟法律行业语料库是东盟语料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聚焦法律领域的专业分支,是汇集东盟各国法律条文等关键信息的核心载体。
广西司法厅协同相关单位助力东盟法律行业语料库建设,积极启动东盟法律法规数据库项目,联合广西民族大学研发东盟法律咨询服务人工智能体,并联动广西高院探索运用到涉外审判、调解中。
“目前‘东盟法律法规数据库’已采集10万多部东盟法律法规;完成东盟11国涉及电子商务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外商投资法等100余部法律法规的收集翻译,形成300多万字的平行语料,”广西司法厅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党舒介绍,“‘中国-东盟法律咨询服务人工智能体’就是基于这个数据库,再采用DeepSeek-R1大模型与RAG技术进行本地部署和构建,具备对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多语种法律文本精准识别与解析能力,旨在为跨境纠纷化解、涉外法律服务提供服务支撑。”
广西民族大学还将已出版的法律书籍,从纸质移到线上,不断“投喂”大模型。由于中越贸易体量最大、跨境法律关系最密集,越南法律是第一个被纳入的对象。
越南李某的榴莲纠纷案,便是“中国-东盟法律咨询服务人工智能体”走进司法实践的第一案。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东盟法律行业语料库响应速度较快,可实时检索、即时出译文,让双方当事人对越南的交易环境与法律边界有了清晰的认知,从而打破了此前僵持的局面,最终促成调解。
语料库的想象空间远不止于法院审判,还可以扩展至服务企业出海。
据了解,一些大型企业在出海前会做系统的合规尽调。“如果能将企业的尽调成果整合进语料库,中小企业出海前也可以获得低成本的法律风险预警。”
不过杨钉也坦言,东盟法律行业语料库现阶段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距离真正解决域外法查明的“查明”和“理解运用”两大难点,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近几年来,司法系统一直在攻克域外法查明的难点。2024年1月,最高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二)》施行,聚焦外国法律查明的重点和难点;2025年9月,最高法发布《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再次强调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推理优化与知识图谱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融合大语言模型智能特点的跨境法律服务数据库,科技赋能人民法院高效准确查明域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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